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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市委办公室:3月3日,市委常委会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方案,研究部署我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市委书记陈之常主持。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一体推进学查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认真开展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规定学习内容。全面查摆政绩观方面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统筹抓好查摆问题整改和集中整治项目,分门别类制定计划,挂账督办、对账销号。加强建章立制,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完善优化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开门搞教育,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办好民生实事,让学习教育成效可感可及。

市纪委监委机关:3月9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对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压实责任。会议要求,要立足监督专责,强化服务保障。锚定中心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及市委提出的“三个基本建成”“一个挺进”“两个稳居”引领性目标,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全市“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聚焦换届之年狠刹不正之风,要坚决纠治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聚焦为民造福深化集中整治,超常规、高质量推进“4+10”重点整治项目和民生实事,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推动行风重塑、群众受益、基层善治,让现代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要围绕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学习教育期间边纠边犯、顶风违纪的问题严肃处理,风腐责一起查,服务保障全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市公安局:3月10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2026年第4次会议暨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深刻把握核心内涵与实践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深刻领会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坚守立党为公根本立场、践行为民造福根本追求、遵循科学决策基本原则、走好真抓实干根本路径,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公安工作的核心政绩,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坚决纠治政绩观偏差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牢牢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核心命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纠治重打击轻治理、重指标轻实效、重短期轻长远等政绩观偏差,把重心放到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工作上,营造求真务实、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为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证。要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特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要注重统筹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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